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服务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创新发展新动能。根据《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琼科〔2021〕256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科技特派员

申报特派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具有技术专长的教师、科技人员;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和技术特长,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对服务科技型企业有浓厚兴趣,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科技问题。

(二)驻点企业

申报驻点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入选“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入库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部分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其他企业;

2.自主创新意识强,为企业科技特派员安排合适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提供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具备较好的科研基础,能为企业科技特派员提供配套科研条件。

二、企业科技特派员主要任务

1.摸清企业技术需求,协助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

2.协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3.参与企业研发,解决企业生产和新产品研发中的技术问题,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

4.促成企业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5.优化企业研发团队,联合培养人才。

6.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典型示范效应。

三、派驻期限

主要采取兼职方式派驻企业,时间一般为2年,服务企业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天,到期后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继续申报。

四、选派程序

(一)企业需求征集。企业根据创新发展需求,按照要求填写《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拟派驻企业基本情况和技术需求表》,于11月30日前向所在市县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申请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初审意见后,于12月3日前汇总报省科技管理部门。

(二)企业科技特派员征集。省科技管理部门发布拟派驻企业技术需求,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自愿申报,按要求填报《拟派出科研人员基本情况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

(三)对接选派及签订意向书。省科技厅将拟派科研人员情况反馈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由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召开企业科技特派员初步人选和拟派驻企业负责人见面洽谈会,经双方确定合作意向和合作内容后,由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派出单位共同签订《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协议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报所在市县科技管理部门。

(四)确定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确定后,发布企业科技特派员名单,明确派驻企业,并将企业科技特派员名单和派驻企业等相关材料报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备案。

五、支持措施

1.择优将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产学研合作科技项目列入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给予立项资助;鼓励派驻企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聚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重大科技技术创新需求,凝练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符合条件给予优先支持;派驻企业申请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符合条件的给予优先支持。

2.支持派驻企业布局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联合重点实验室、院士创新平台等高水平创新平台;鼓励派驻企业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推进各类科技创新要素资源向派驻企业集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3.强化对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评价,对评价结果优秀的企业科技特派员,授予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荣誉称号,积极推荐申报海南省相关人才计划。

4.鼓励派出单位制定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创新的政策措施,设立与之相适应的人才评价体系,调动科研人员参与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5.鼓励派驻企业采取有效办法,为企业科技特派员创新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科研创新支持,营造协同创新的良好环境。

六、其他要求

1.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期间,实行特派员所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和入驻企业联合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

2.派出单位制订相应的激励措施,为企业科技特派员完成派驻任务积极创造条件,围绕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合作方向,推动本单位人才、成果、平台等优势资源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3.派驻企业为企业科技特派员提供必要的科研保障,把企业科技特派员作为企业创新资源,加快提升企业竞争力;围绕企业科技特派员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协助建设研发创新平台、开发核心产品,带领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对企业科技特派员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材料报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

4.企业科技特派员要结合入驻企业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和《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协议书》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切实解决企业科技需求。

5.其他要求详见《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

联系人:朱新民,唐志彪

联系电话:65309922,65333680

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9号省科技厅高新处

附件:1.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

2.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拟派驻企业基本情况和技术

需求表

3.拟派出科研人员基本情况表

4.海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协议书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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