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白沙黎族自治县制药工程

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我县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19〕20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70号)及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白沙黎族自治县201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函》的文件精神,现将制药工程系列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1.凡受聘在我医药行业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药用辅料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器械等制药工程专业的科研新产品开发、生产技术管理、工程设计施工、分析化验、技术推广工作的在岗工程技术人员(不含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2.在我县医药行业从事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药用辅料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器械等制药工程专业的科研新产品开发、生产技术管理、工程设计施工、分析化验、技术推广工作的在岗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经用人单位做出考核推荐(鉴定)意见,可以申报评审制药工程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函〔2018〕418号),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评聘结合”方式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企业单位实行“评聘分开”原则,不受单位职数限制。个人在申报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同时,可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公示之日前。

(二)制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按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与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68号)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执行,请登陆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

(三)学历资历和业绩要求。按照我省现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执行。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规定,中、初级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五)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具体要求以当年度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评审通知为准。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1.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4.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

5.参加国家和省、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学习培训;

6.接受现代远程教育;

7.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参加培训一天以8学时、半天以4学时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凭相关培训证书、培训合格证、培训机构出具的证明、入学(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参会回执)、教学(进修)计划安排、考试(考核)结果证明等相关材料,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依据。

(六)任职资历时间要求。申报人任职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到海南省人才工作网下载中心下载,填写电子版后以A3纸对折胶装。另需说明的事项有:

1.表格内所有的签名、日期必须手写;

2.申请人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一栏填写工作述评后,另起一行手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愿承担相应责任。”

3.申请人所在单位在“基层公示结果”一栏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

(二)《个人综述材料》一式三份,使用A4纸依序编号并装订成册。个人综述材料应包含以下14类内容,每类材料须盖单位公章:

1.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xxx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

2.目录。目录应根据实际材料情况编辑页码;

3.个人综述报告。内容包括现有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业绩成果等情况(具体以当年度各省直行业职称主管部门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评审通知为准);

4.单位公示证明材料。各用人单位在申报人申报前应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单位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历及学位证书。申报人系2000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

9.近三年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登记表(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单位公章);

10.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11.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

12.科研成果、课题。如获奖证明书、成果鉴定书等;

13.申报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用人单位须出具申报人未处于记过以上处分期间证明。

14.其他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

2)社保缴费证明;

3)执业、从业资格证书等;

(三)一寸彩色免冠照3张。申报材料统一用竖装牛皮纸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姓名、电话号码。申报材料的原件经各职称主管部门验证审核后退回申报人。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用人单位盖章。

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参照以上要求提供材料。

三、其他有关规定

(一)关于职称认定工作。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评审,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表格可到海南省人才工作网下载中心下载)等相关材料,提交县委人才发展局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关于转评工作。不同系列不同专业要实行转评,须先转评后才能按照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转岗一年后方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方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和应提交的材料,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问题。根据《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381号)规定,符合职称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职数结构比例内进行推荐申报。对推荐把关不严的、提供虚假证明的或被投诉举报查实的,将对用人单位进行全省通报,从申报的次年开始三年内不得组织申报工作,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申报工作,将本通知转发或张贴,让有关人员周知。在申报前要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填写要真实、完整、清楚,不符合格式要求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评定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从评定的次年开始三年内不得申报。

(三)各申报人申报材料必须由单位派专人统一报送,个人报送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19年11月25日—12月6日(工作日)各单位须按受理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金沙路31号药械化室。

联系人:钟丽娟   电话:27727133

 

附件: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119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白沙黎族自治县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